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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九牧王是中国商务休闲男装品牌的领先企业、国内男裤行业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企业主要从事男士商务休闲品牌服饰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实行多品牌发展的策略,通过自主经营、直接投资培育和收购兼并等方式打造“精工质量平台”、“时尚品质平台”和“潮流时尚平台”三大服装平台。
1、精工质量平台:以“九牧王”品牌为主,同时积极培育新品牌“VIGANO”。
“九牧王”品牌自推出以来,一直专注于为男士提供商务休闲男装,品牌定位为精致、优雅、时尚,目标消费者为35-45岁中高收入男士。 “九牧王”品牌产品划分为黑标(经典、精致、时尚)、灰标(时尚、流行、精致)两个风格,基本的产品包括男裤、茄克、衬衫、T恤和西装等。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商业集团的统计数据,“九牧王”品牌男裤市场综合占有率连续十九年位列国内男裤市场第一,为中国男裤市场的领跑者。
九牧王品牌也得到了国内权威机构和媒体的认可,先后获得“中国最受消费者欢迎的休闲装品牌”、“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中国服装行业年度十佳品牌”、“2011亚洲品牌年度总评榜-中国品牌100强”、“中国创造精工时尚奖”等多项荣誉。
公司于2018年通过增资的方式取得韩国ZIOZIA品牌在中国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经营权。该品牌创立于1995年,产品风格为高品质时尚男装,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修身时尚的高质量男士服装,主要目标客户群为80及90后年轻男性消费者,主要产品有西装、衬衫及时尚通勤休闲装。“ZIOZIA”品牌于进入中国市场后,凭借简单时髦的产品风格、时尚的版型及超高的性价比受到了国内消费者的欢迎。
3、潮流时尚平台:以FUN品牌为核心品牌,旗下包含BeenTrill、Garfield by fun、Snoopy等多个联名系列,未来将持续以联名品牌形式推动潮流时尚平台的发展。
FUN品牌秉承“乐趣、创意、跨界”的品牌DNA,坚持从视觉形象、服饰产品到图像设计等方面做深度创意,将时装天桥的灵感融入到美式街头风格中,创造出独挡一面的作品。FUN品牌将持续提升供应链快速反应能力、多产品线设计开发能力和全渠道运营管理能力等核心能力,稳步提升盈利水平。
公司主要是采用以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直营与加盟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生产和销售九牧王品牌的服饰产品。公司的主营业务简要流程如下所示:
采购方面,企业主要采用自主采购的模式,采购对象根据不同的生产模式而有所不同。在自制生产模式下,公司采购用于生产男裤及茄克等所需的面料、辅料;在完全委托加工生产模式下,公司直接采购受托合作生产厂商生产的服饰成品,如羊毛衫、皮具、领带等;在部分委托加工生产模式下,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的面、辅料并委托加工厂生产,向公司交付成品。公司制定了规范的面辅料采购流程,严格控制采购的每个环节,包括跟踪面辅料进度,面辅料入库检验及面辅料的货款结算等,确保公司所需的面辅料符合公司的要求。
生产方面,公司主要是采用自制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自制生产模式主要系通过自身的研发团队设计,使用自身拥有的厂房、生产设备、工人、技术工艺来组织生产。公司的主导产品男裤及茄克基本为自制生产。除男裤及茄克等主要为自制生产外,羊毛衫、皮具、领带等服饰类非主导产品采用委托加工生产模式。委托加工生产模式是指公司将自身设计出的产品委托给其他合作厂商生产加工,并全程监督其生产加工过程,对其产品质量严格把关验收,再将最终产品通过本公司的终端销售网络进行销售。公司目前的委托加工生产模式可以细分为两类:一是完全委托加工生产模式,即公司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的面料采购及成品生产均由受托加工生产厂商按公司要求完成;二是部分委托加工生产模式,即公司提供委托加工生产所需的面辅料,而成品的生产由受托加工生产厂商完成。
销售方面,企业主要采用直营和加盟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网上销售作为补充。直营模式是指在国内重点的一、二级城市及经济发展好市场潜力大的三级城市,由公司与百货商场合作设立直营商场专柜或者设立九牧王品牌专卖店,直营模式下商场专柜或专卖店人员均由公司派出,并接受公司统一管理运营,经营收益与风险均由公司承担;加盟模式是指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内,公司授予加盟商九牧王品牌服装的经营权,双方签订经销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加盟商在店内只能销售九牧王品牌的服装。线上销售,主要销售经营渠道为天猫、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有货等第三方平台,随着移动网络的普及,公司利用微信小程序开设了九牧王微商场线上销售平台,公司正加紧完善全渠道布局和新媒体营销方式。
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以及“消费升级”的持续演进,国内服装行业处于主流花钱的那群人迭代,社交电商、购物中心等新兴渠道持续冲击传统商场、街铺,电商引流成本趋高等多重环境,而新兴品牌涌现、国际大品牌加速布局中国市场,亦加剧了行业竞争热度。报告期内,服装行业增速继续趋缓,行业步入调整期,业务增长重点从渠道外延增长向精细化运营提效的内生增长转变。领先品牌纷纷锚定以消费者为核心,在产品研制、供应链、渠道布局、品牌推广与会员运营等方面持续调整与变革,具体表现为:
为适应80后、90后年轻客群以及日益普遍的“年轻化”着装心理,品牌服装企业在原有产品风格和产品线基础上,升级或开发出更年轻、时尚的产品线,持续丰富产品品类。尤其是,随着国人民族自信心的走高,国潮、国货、国牌持续受到关注和青睐。服装品牌充分运用中国元素,与国内外潮流元素、跨界元素有机结合,多维提升产品的文化属性和时尚度,加上新面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注入,使得服装“年轻化”、“品质化”内涵更加丰富。
品牌服装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为实现快速响应,持续提升供应链效率。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如智能工厂、RFID技术、5G、云仓、智能中台系统等新技术,加速了服装企业全价值链提升。
渠道的动态调整、优化已成常态,部分领先品牌线下网点回归净增长。随着消费主力日趋年轻化、体验式消费趋势增强,以及低线市场增量的释放,服装行业渠道结构调整持续深化:线下来看,购物中心业态不断“刷新”,传统百货则日益“购物中心化”,优质、成熟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奥莱店成为稀缺资源,在品牌服装生意板块中,占比持续扩大,街铺、低效商场店则整体收窄,同时,品牌服装涉入低线市场仍然热度不减。
线上来看,流量“去中心化”趋势增强、引流成本趋增背景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社交电商、微商城、社群、直播等多样化渠道,纷纷成为生意触点。此外,品牌服装企业通过构建信息系统,以及“BAT”等巨头的外部赋能,持续打通线上线下,在品牌建设、大数据赋能、消费者运营、库存共享、智慧门店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两线进一步融合,渠道格局呈一体化、扁平化态势。
4、重视新媒体、情感互动等多元化推广手法,深化会员运营,多维度强化品牌粘性。
服装品牌在传统推广渠道之外,更加重视互动性强、覆盖率广、成本低廉、精准度高的新媒体和其他多元化推广媒介。例如,通过借助KOL、KOC的人气带动,借势热点话题进行品牌发声,打造独特的品牌故事进行内容营销等形式,向年轻花钱的那群人推广时尚的生活方式,从而提升其对品牌的认知度和好感度。通过多元化的社会化媒体、快闪店、直播带货等新媒介或手法,则进一步拉近了与目标消费者的距离,更强化了品牌输出和会员互动。同时,通过强化情感共鸣、品牌认同、社交互动等深层次会员运营,以及对会员大数据的收集、分析,更为品牌商精准营销、贴心服务,增强顾客粘性提供了可能。
在行业增速放缓、消费升级持续、消费者迭代的多重背景下,市场需求日益细分,单一品牌越来越难以覆盖多级花钱的那群人的需求。为突破单一品牌规模的天花板,领先的品牌服装企业,纷纷通过内部孵化或外延并购新品牌的方式,搭建起多品牌矩阵,满足更多消费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以期培育新的增长点。此外,多品牌、集团化的组合,通过销售规模的提升,在供应链、渠道等方面实现协同效应,加上集团自身向上下游的产业布局,亦使其对上下游价值链关键环节的掌控能力得以增强。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9月26日,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9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9月26日到期,公司已完成本期债券的还本兑息及摘牌,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9年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2019年6月17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16九牧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了2019年的经营目标,具体如下: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7亿元,完成全年收入计划的98.50%;成本和期间费用24.59亿元,占年成本及费用计划的103.30%;2019年终端净增加158家。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调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019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依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来进行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合计10家,其中本年新增1家,具体请阅“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牧王”、“公司”)于2020年 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大多数都用在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51号”文《关于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000.00万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5.0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制度经201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6,080.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4,848.9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11,226.1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5.51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32,529.61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2,060.86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0,250.70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754.08万元。
2019年 4月23日,九牧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中信证券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9,400.00万元。在使用期间,公司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
2020年4月21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前,公司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募集资金项目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发展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也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1-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28楼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三)参会须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在厦门市,请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遵守厦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序安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一一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55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1年5月24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95.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6,080.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4,848.9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11,226.1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5.51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32,529.61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2,060.86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0,250.70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754.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4.08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21,5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5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96.02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195.98万元,募集资金支出手续费0.04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53.39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83万元,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49.5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8,276.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7,044.8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11,226.1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5.55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32,583.00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2,064.69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0,300.26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611.4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1.45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9,4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真实的情况,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制度经201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本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2013年7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5月16日,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使用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及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补充完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街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的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净额及利息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三方商议,本公司于2016年对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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