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体体育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4-12-29 18:59: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注: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353,687,873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享有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永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来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秘书邱喆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及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议案
本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2月24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基于审慎性原则,董事郑永达先生、车建兴先生、邹少荣先生、王文怀先生须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因工作变动,自2024年12月27日起,李建宏先生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任期不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同时李建宏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建宏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和本公司并无意见分歧。
由于李建宏先生已不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任职,调职后,在其任期内将不会收取任何薪酬。
同意公司在2024年一次性豁免部分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未偿还公司之到期债务人民币434,093,968.39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授权代表的议案》
同意车建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授权代表之一。车建兴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总经理等其他职务。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同意推荐执行董事杨映武先生为授权代表,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
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红星美凯龙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红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申请金额不超人民币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以下统称“本次贷款”)。公司拟为本次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统称“本次担保”)
厦门国际银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贷款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贷款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款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下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4年12月24日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基于审慎性原则,董事郑永达先生、车建兴先生、邹少荣先生、王文怀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10名董事参与表决并都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以上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为依据,并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定价原则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都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3年12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严格在董事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批发、零售;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常州装饰城系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常州装饰城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常州装饰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3,634.3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010.20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392.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48.31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重庆星远系公司董事关系紧密共同生活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重庆星远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星远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451.0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50.56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9.44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杭州诺贝尔系公司董事关系紧密共同生活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杭州诺贝尔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市场管理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建筑材料、家具、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济宁鸿瑞系公司董事关系紧密共同生活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济宁鸿瑞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济宁鸿瑞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8,574.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00.05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833.1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02.5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陕西鸿瑞系公司董事关系紧密共同生活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陕西鸿瑞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陕西鸿瑞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4,840.7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840.76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14.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1.4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28-1746(双)号1幢10楼1006C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会务服务,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园林绿化工程,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通讯器材、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电子科技类产品、照相机及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体育用品、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零配件、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智能机器人、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塑胶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珠宝首饰、畜牧渔业饲料、礼品花卉、食品农产品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上海爱琴海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爱琴海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爱琴海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53,666.2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3,363.29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2,892.1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051.35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红星置业系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红星置业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星置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91,753.6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237.85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47,469.0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6,711.76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会展会务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房地产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上海或京为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或京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或京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76.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67.30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66.5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7.18万元。
9、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以及/或其关联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销售代理;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林业产品营销售卖;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棉、麻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制造;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保税仓库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因建发股份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以及/或其关联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发股份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2,085,186.8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951,098.33万元;2023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76,367,815.4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10,399.84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建发股份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7,601,337.6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003,240.93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50,213,622.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5,820.42万元。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专营除外)、普通机械、交电、五金、化工(危险品除外)、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销售,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徐州装饰城系公司董事关系紧密共同生活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徐州装饰城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徐州装饰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251.3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443.26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31.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1.58万元。
11、徐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全球家居”)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销售;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徐州全球家居系公司董事关系紧密共同生活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徐州全球家居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徐州全球家居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3,692.9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318.14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31.0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32.52万元。
12、扬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置业”)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工艺礼品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扬州置业系公司董事关系紧密共同生活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扬州置业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扬州置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6,851.0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275.34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056.8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74.73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市场投资;企业管理;商场管理(不含家居商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湛江海新系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湛江海新构成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湛江海新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0,495.2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403.04万元;2023全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82.4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43.81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依据业务开展需要,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上述关联方均不受公司所控制。公司对年度项目品牌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收入的定价主要根据所处的城市类别以及年度租金收入水平确定。上述徐州装饰城和徐州全球家居、济宁鸿瑞、陕西鸿瑞、扬州置业委托公司管理的商场均参考该项目临近或者其他同等城市中类似且独立第三方所有的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的收费水平进行定价,均处于公司收取委托管理服务的合理区间内。
公司与建发股份签订服务框架协议,向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保洁、咨询、代理服务等服务,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协议约定。经公司与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公平磋商,参考其内部历史交易金额及未来交易估计,独立第三方所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行情报价,厘定2025年年度上限为6,000万元。
服务框架协议生效期间,公司将按需与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的子公司另行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价格、结算方式和相关权利义务等以具体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上海宇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上海爱琴海、红星置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收取,符合向第三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收费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200万元。
龙之惠(上海)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红星置业提供日常保洁服务,日常保洁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收取,符合向第三方收取日常保洁费用的收费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10万元。
上海红星美凯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湛江海新、重庆星远提供设计服务,设计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收取,符合向第三方收取设计费用的收费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950万元。
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湛江海新提供土建工程服务,土建工程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收取,符合向第三方收取土建工程费用的收费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2,500万元。
公司拟新设由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服务,建筑装饰装修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收取,符合向第三方收取建筑装饰装修费用的收费水平,厘定年度上限为8,800万元。
公司与建发股份签订商品采购框架协议,向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酒水等商品,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协议约定。经公司与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公平磋商,参考公司内部历史交易金额及未来交易估计,独立第三方所提供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厘定年度上限为2,500万元。
商品采购框架协议生效期间,公司将按需与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的子公司另行签订商品采购合同,采购商品价格、结算方式和相关权利义务等以具体商品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与建发股份下属子公司签订电力采购合作框架协议,向建发股份下属子公司采购电力,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22日至2044年7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协议约定。经公司与建发股份下属子公司公平磋商,参考了公司内部历史交易金额及未来交易估计,独立第三方所提供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厘定2025年年度上限为900万元。
电力采购框架协议生效期间,公司将按需与建发股份下属的子公司另行签订电力采购合作协议,采购电力价格、结算方式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以具体电力采购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与常州装饰城于2024年3月26日签署《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租赁其持有的位于常州市飞龙东路70号的常州飞龙商场(一期)物业,建筑面积为40,678.21平方米(产权证编号:常房权证字第0006133号),租赁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合同到期后拟续租。租赁费用包括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的使用费、租赁物业公共区域及停车场等的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2025年租赁费用预计为2,500万元。
公司与建发股份签订租赁框架协议,向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出租办公楼、停车场、仓库、商场铺位等物业,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协议约定。经公司与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公平磋商,参考其内部历史交易金额及未来交易估计,独立第三方所提供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厘定年度上限为2,000万元。
租赁框架协议生效期间,公司将按需与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的子公司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价格、结算方式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以具体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杭州诺贝尔及其分公司、上海或京分别与公司控制(分)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协议,租金参考当地其他相近商铺的租金,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出租的租金水平。
上海爱琴海、红星置业分别与公司控制子公司签订停车位租赁协议,租金参考停车场临近区域的停车位租金,符合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租的租金水平。
公司主要经营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业务,因此,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购销业务和服务提供,承租、出租房屋。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故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红星美凯龙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红星”)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519万元(不含本次)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红星美凯龙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红星”)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申请金额不超人民币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以下统称“本次贷款”)。公司拟为本次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统称“本次担保”)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厦门国际银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贷款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贷款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款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物业管理;家居用品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家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厦门红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红星非失信被执行人,且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关系。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厦门红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贷款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厦门红星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向厦门国际银行融资,由公司为厦门红星对厦门国际银行的还款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566,812万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为1,566,812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89,655万元,分别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31.58%、25.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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