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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揭阳两家单位因这行为被责令改正、罚款_华体体育在线登录-华体会平台网站-华体会全站手机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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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揭阳两家单位因这行为被责令改正、罚款

来源:华体体育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4-07-28 00:28:03

  近日,从相关渠道获悉,近期我市2家相关单位因存在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收到处罚。具体如下:

  燎原街道一数码热转移印花加工场因生产过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被相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0.00元。

  南径镇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擅自于2021年9月份开工建设再生塑料粒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责令立马停止再生塑料粒项目建设,并处以罚款6048.00元。

  2022年6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开办的数码热转移印花加工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你加工场实施以下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1、现场勘查笔录;2、调查询问笔录;3、现场相片;等证据为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加工场:

  我局将对你加工场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做监督。如你加工场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责令停产整治。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6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开办的数码热转移印花加工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你加工场实施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有:1、现场勘查笔录;2、调查询问笔录;3、现场相片;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2022年6月29日以《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揭市环(普宁)罚告字〔2022〕16号)告知你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该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限你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6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审批手续,擅自于2021年9月份开工建设再生塑料粒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做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对你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6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审批手续,擅自于2021年9月份开工建设再生塑料粒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于2022年6月29日以《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揭市环(普宁)罚告字〔2022〕17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公司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该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限你公司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能够准确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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