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逐渐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催促企业进一步执行主体职责,实在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乳粉)质量安全。
《征求意见稿》要求婴配乳粉出产企业继续完善原辅料收购检验办理制度;选用干法工艺出产的,原辅料除契合相应食物安全规范外,微生物目标还应契合婴配乳粉产品质量规范要求。关于运用基粉出产婴配乳粉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应逐渐运用具有婴配乳粉出产资质公司制造的基粉。
《征求意见稿》鼓舞运用牛乳或羊乳直接加工婴配乳粉,考虑对婴儿配方食物广告及宣扬的要求,1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主版面产品的姓名下可标示“牛乳加工”或许“羊乳加工”字样等。《征求意见稿》要求新请求注册运用基粉的婴配乳粉产品配方,其基粉应直接用牛乳或许羊乳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