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2021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并重新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报表,对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了追溯重述,增加存货119,840.25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624,537.14元、其他非流动资产546,635.5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81,995.33元、资本公积6,503,290.26元,减少未分配利润4,904,804.75元,增加少数股东权益610,532.09元。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损益定义的项目包括价之链业绩补偿款收益及个税三代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历来注重通过专利来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授权专利941件,其中:发明专利278项,实用新型专利497项,外观专利166项。已受理发明专利67项,受理实用新型专利72项,外观专利7项。
(1)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14,763,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8%。持股5%以上股东所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104,848,83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82%,占公司总股本的29.29%;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额89,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1.67%,占公司总股本的25%。
(2)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全部设定质押,并且因债务纠纷,已悉数被司法冻结。若后续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引起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2021年1-9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7,159,00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后,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53,213,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6%。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1日、2021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056)。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于201年、2018年存在少计成本费用及存货的问题,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的年度报告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福建证监局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4日分别对公司实控人、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落实并完整相应整改工作。
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2月7日就公司与甘情操、朱铃、深圳市共同梦想科技公司(有限合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争议一案作出裁决,公司胜诉。甘情操、朱铃、深圳市共同梦想科技公司(有限合伙)未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执行款人民币121,637,672.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8月6日、2021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成都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依照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规定,上述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在原有的营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纽扣类制品、服装辅料销售”营业范围。同时,公司依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营业范围相关联的内容及表述方式来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00元。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期初合并报表项目影响如下:调整减少预付账款214,664.76元,调整增加使用权资产10,815,237.71元,调整增加租赁负债10,600,57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