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源芳服装有限公司、东莞市波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凤钦酒店办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明蔚五金有限公司、东莞市沈之伟建材有限公司、东莞市思导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同传香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杏康杏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优思博交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友岳交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缘纺地服饰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则,我局拟吊销上述公司的设立挂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商场监督办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则,申请人、好坏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议,享有陈说、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力。我局依法公告送达,如要求陈说、申辩或举办听证,应当于收到本告诉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抛弃此权力。
东莞市波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撤告〔2021〕031020D01号).pdf
东莞市凤钦酒店办理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撤告〔2021〕131021A01号).pdf
东莞市明蔚五金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撤告〔2021〕131020A01号).pdf
东莞市沈之伟建材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撤告〔2021〕131020A02号).pdf
东莞市思导商贸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南撤告〔2021〕006号).pdf
东莞市同传香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南撤告〔2021〕007号).pdf
东莞市杏康杏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南撤告〔2021〕003号).pdf
东莞市优思博交易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南撤告〔2021〕009号).pdf
东莞市友岳交易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南撤告〔2021〕008号).pdf
东莞市缘纺地服饰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撤告〔2021〕031012D03号).pdf
东莞市源芳服装有限公司吊销挂号奉告书(东市监撤告〔2021〕031012D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