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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来源:华体体育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5-03-03 06:13: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企业独立性。

  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将严格按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对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注1:2024年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2025年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3年度同类业务营业收入金额或采购总额。

  注1: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王世海曾担任董事的企业且已于2023年6月不再担任,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自2024年7月开始不再构成公司关联方。

  注3:“江苏镌极特定种类设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更名为“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控制机床制造;数字控制机床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苏州市镌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0.34%,苏州镌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59%,苏州极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66%,张家港国泰星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7%,赵言正2.34%。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AI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营销售卖;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绿的谐波持股34.28%,张华军持股30.00%,门广亮持股25.72%,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针纺织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食品进出口;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牲畜销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禽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服装制造

  主要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83%,张家港保税区嘉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8.89%,张家港保税区华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2%,张家港保税区佑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6%。

  1、江苏镌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左昱昱、左晶共同通过苏州市镌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镌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69.93%股权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上海赛威德机器人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34.28%股权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雨文先生的父亲张子燕先生担任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情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体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绿的谐波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了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人对绿的谐波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剩余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7,584.56万元用于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企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42万股,发行价格为3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55,453,252.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3,155,485.43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97,766.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0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注:“年产50万台精密谐波减速器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均已结项,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超募资金净额41,584.56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于2021、2022年、2023年共进行了三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81.76%),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7,584.56万元(不含利息)。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产金额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03,036.26万元,具体包括工程建设费用167,624.64万元、基本预备费5,028.74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30,382.88万元。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7,584.56万元及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本项目。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6、项目备案、环评手续:本项目已取得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木政审经发备[2022]136号)。本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等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公告的《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拟使用首发上市剩余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更改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剩余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是公司依据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更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将剩余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剩余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是公司依据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投资“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觉得:公司将剩余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将剩余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一)《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剩余超募资产金额的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68号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2 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东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能够最终靠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5年3月 20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证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证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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