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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进行时|关于开展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的通知

来源:华体体育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5-03-10 07:44:56

  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通知,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真正开始。大创项目是教育部实施的面向本科生的、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遵循“兴趣驱使、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是我院提升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的主要载体。

  1.鼓励学生热情参加,原则上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的累计平均绩点为2.5及以上。

  2.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项目小组成员均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

  3.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1名。每位学生只能参加1个项目。

  4.每个项目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个。

  2.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可以终止项目、不得延期;项目负责人和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可以更换。

  按照教育部及上海市的有关要求,我校分级实施国家级大创项目、市级大创项目,校级大创项目和院级孵化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一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一)全流程线年度开始,全面使用教务系统中“大创项目”管理模块进行项目申报与国家级、市级“大创项目”过程管理。晋级之后,校级“大创项目”由校团委及学院团口负责、院级“大创项目”由学院团口负责,采用线下管理。建设周期包括学院立项孵化、项目申报、晋级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环节。自系统通过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每月在教务系统中“大创项目—项目月报”认真记录项目进展并填写项目月报。

  学生申报环节:学生根据学院安排,按时通过教务系统中“大创项目—项目申报”完成申报,务必认线.晋级评审环节: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大创项目—申报结题”申请项目结题,“审核记录”状态为“结题校级专家审批”可参与结题答辩。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如有特殊情况项目成员参加也可。结题答辩评审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为“优秀”的项目有机会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每年举办)和“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每两年举办)。

  我校大创项目经费分阶段拨付,具体经费可在教务系统“大创项目—经费管理”查看。大创项目经费管理按照我校《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执行。其中,国家级和市级大创项目的第一期经费(总经费的30%)采用报销方式,实报实销;第二期和第三期经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下拨,务必按规定、根据预算使用项目经费,同时留存支出发票、收据等信息以供学院学校备查。国家级和市级项目在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环节,经费使用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过评审后,可获得经费继续资助一期,完成项目的持续研究。

  学校将重点支持十大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泛终端芯片及操作系统应用开发、重大应用关键软件、云计算和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生物技术与生物育种、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第五代通信技术和新一代IP网络通信技术、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大创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相关文件下载链接:

  2025年1月12日晚上24:00前发送至人文学院科创部邮箱:(注:学院会依托该申报材料来项目拟立项孵化。拟立项孵化的项目可在寒假期间进一步研究并完善项目申报材料,于下学期开学后的2月20日晚上24:00前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定稿电子版,参与立项晋级评审)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大创项目产出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著、学科竞赛获奖等成果。大创成果是指大创项目成员在项目建设期间,有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出版专著、学科竞赛获奖等内容。大创成果登记以项目为单位,采用自主申报方式来进行。请项目负责人自行登录教务系统,在“学习成果管理”模块中根据相关要求填写,“是否大创成果”一栏,请务必填写“是”,终审通过后将同步至“大创项目—项目成果”。大创成果可在结题评审环节中加附加分,具体分值另行通知。

  学校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及我校大创项目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如发现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的情况,一经查实,撤销项目,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大创项目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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